提醒:东帝汶实行新移民法,中国公民应及时办理合适签证
来源: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作者:徐连博
更新时间:2018-01-05 浏览次数:14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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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驻东帝汶东帝汶新移民法已于2017年8月24日生效,并将于2017年11月24日正式实施。根据新移民法(可在文末下载文件查阅),11月24日以后,工作签证、临时停留签证、商务签证、机场中转签证和居留签证,都应在东帝汶驻外使领馆申请(使馆网站:http://www.embtimorleste-beijing.com/Default_cn.aspx)。
旅游签证和过境签证可在东帝汶驻外使领馆或边境口岸申请,但具体哪些国家公民可在边境口岸申请,将由东政府另行通知,有关签证延期可在东移民部门办理。
中国驻东帝汶大使馆提醒拟来东及在东中国公民仔细了解东移民法有关规定,并密切关注东政府后续关于出入境和签证申请的其他通知。特别是11月24日后拟来东工作、经商、居留的中国公民在来东前应提前向东驻华使馆申办相应签证;已在东工作、经商、居留的中国公民亦应及时申办相应种类签证,如超过11月24日仍未申办,则需回国后向东驻华使馆申请。
东帝汶移民局网站:http://migracao.gov.tl/?page_id=119
东帝汶移民局联系电话:00670-3310369
中国驻东帝汶使馆领事咨询电话:00670-3325169
目前,东帝汶对中国游客实行单方面落地签政策,所有想要访问东帝汶的游客可以在帝力国际机场或者帝力港口申请落地签证。为方便中国游客前往东帝汶,东帝汶驻华使馆可签发签证推荐信为顺利旅行提供便利。
落地签办理所需资料
1. 持有效期6个月以上普通护照;
2. 需要持以下三种文件中的任何一种:
① 东帝汶驻华使馆签发的签证许可信;
② 在东帝汶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函;
③ 东帝汶移民局签发的入境许可(网上申请)。
3. 存款证明,按一次入境100美元,停留一天50美元计算,无需冻结;
4. 酒店预定单;
5. 机票行程单。
东帝汶驻华使馆签发的签证许可信办理
将申请人的护照首页、机票行程单、酒店预定单、申请表格(使馆网站下载)、足够数额的存款证明(不用冻结)、担保函(旅游目的可以不用)的扫描件发送至使馆邮箱申请办理。
使馆审核预计一周左右,拿到许可信打印出来便可以直接前往落地签了。
落地签证费及停留期(落地签费用仅供参考请以实际收取为准 )
停留30天,费用30美元;
延长至60天,35美元手续费;
延长至90天,75美元手续费。
停留期限最长不能超过90天。
东帝汶新移民法要点简介文件下载